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宣布了《轮胎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 第58号文件),该准入条件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下是《轮胎行业准入条件》细则:
为加速推动轮胎行业工业升级,规范行业生产秩序,引导行业公正竞争,增进行业连续健康生长,凭据国家有关执规律则和《轮胎产颐魅政策》,制定轮胎行业准入条件。本准入条件包括汽车轮胎(不含斜交胎)和工程机械轮胎。
一、企业结构
新建和改扩建轮胎项目必须切合国家工业计划和产颐魅政策,切合地区生态情况计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要求,应在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应切合园区总体计划和情况要求,有富足的水资源、情况容量,和较好的运输条件、三废处理条件。禁止在依法设立的景物名胜区、自然;で⑽幕挪;で⒁盟幢;で⒕用褡≌芗推渌枰厥獗;さ那蚰谛陆痔ド笠。
二、工艺、质量和装备
(一)勉励生长节能、环保、宁静的绿色轮胎。
(二)轮胎生产企业应设立或具有可稳定依托的轮胎研发立异机构。
(三)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勉励接纳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勉励选用先进的热胶烟气收集治理环保技术;一次法混炼、充氮硫化、分压供蒸气等节能技术;轮胎成型、硫化全自动化等信息化技术。
(四)轮胎产品应切合《轿车轮胎》GB9743、《载重汽车轮胎》GB9744、《工程机械轮胎》GB/T1190 的相关标准。
三、能源和资源消耗
(一)轮胎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健全的能源治理体系,增强能源计量治理,按划定配备和使用经校准、切合预期使用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勉励建立能源治理中心。
(二)轮胎生产企业能耗应满足《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9 要求,并且要按期开展能效和资源消耗对标达标检查。
(三)新建轮胎生产企业新鲜水消耗量应低于7 吨/(吨轮胎产品),现有企业应低于8 吨/(吨轮胎产品)。
(四)新建轮胎生产企业的橡胶消耗应满足: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低于0.53(吨三胶)/(吨轮胎产品),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和轿车子午线轮胎低于0.45(吨三胶)/(吨轮胎产品),工程机械轮胎低于0.49(吨三胶)/(吨轮胎产品)。现有企业的橡胶消耗应满足: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低于0.54(吨三胶)/(吨轮胎产品),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和轿车子午线轮胎低于0.46(吨三胶)/(吨轮胎产品),工程机械轮胎低于0.51(吨三胶)/(吨轮胎产品)。
(五)新建轮胎生产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高于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高于97%。现有轮胎生产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高于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高于95%。
四、情况;
(一)企业应当遵守《情况;しā贰ⅰ肚榭鲇跋炱兰鄯ā返戎垂媛稍,建立健全情况;ぶ卫硖逑。现有、新建、改扩建轮胎生产装置污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理抵达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有地方排放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二)新建、改扩建轮胎生产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凭据《情况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执规律则要求,体例项目情况影响评价文件并依法通过审批。污染防治步伐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执行建设项目竣工情况;ぱ槭罩贫,制定并报备突发情况事件应急预案。
(三)新建和改扩建轮胎生产企业应凭据情况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情况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开展监测事情并依法果真监测信息。
五、宁静生产和职业卫生
(一)企业应当遵守《宁静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执规律则,建立宁静生产治理体系,健全宁静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宁静生产治理制度;具备国家有关执法、规则和标准划定的宁静生产、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增强职工宁静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事情,开展宁静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抵达三级及以上。
(二)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宁静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应落实职业病防治步伐,按期对事情场合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六、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轮胎生产企业。
(二)本准入条件涉及的执规律则、国家标准、产颐魅政策若进行修订,则按修订后的执行。
(三)本准入条件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卖力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凭据轮胎行业生长状况和国家经济社会生长要求适时对本准入条件进行修订。